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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合同

时间:2024-07-07 16:25:43
贸易合同模板汇总十篇[本文共25426字]

贸易合同模板汇总十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贸易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贸易合同 篇1

第一条合同范围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合资经营中速船用主机厂。兹同合资经营条件尚未成熟,双方将以补偿贸易进行合作生产并以此作为双方合作的第一步,其条件如下:

1.1乙方将向甲方转让生产下列型号中速船用主机(以下简称合同产品)的技术秘密及全部技术资料,其型号如下:

12v——400zc中速船用主机;

12v——600zc中速船用主机。

1.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本合同1.1款所指的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定义是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技术资料由三大部分组成:即乙方现用的一般技术资料,产品设计图纸和生产技术资料,上述资料方包括详细的技术秘密。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a.12v—600zc中速船用主机的技术规范(包括部装、总装、试车、交货试验等);

b.12v—400zc中速船用主机的主要零部件的技术规范;

c.合同产品中所使用的配套产品的外型尺寸、安装尺寸和性能参数的样本,

(2)产品设计图纸:

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产品设计图纸应包括:

a.合同产品的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装图、部件图、系统图、原理图及全部零件的详细图纸);

b.合同产品的计算资料和计算书;

c.有关船级社发给的证书及交船级社验证的图纸、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清单;

d.试验书设计图纸及其技术文件。

(3)生产技术资料: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的生产技术资料应包括合同产品全部工艺性指导文件及主要零件的详细制造技术资料;对原材料和合同产品零部件在生产过程中和生产后的质量检验要求,验收手段,验收步骤及验收技术文件。

(4)资料的修改:若乙方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改进工艺过程,降低等需要对提供的资料进行修改时,应将修改的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为生产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需要,乙方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需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为生产12v—6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的需要,乙方在鉴订合同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需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1.3甲方将生产的产品向乙方返销如下:

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每年_________台;

12v—6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每年_________台。

1.4以补偿贸易进行合作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二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2.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转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乙方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

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看产品设计图纸和生产技术资料中的任何部分发现有失误,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时立即补齐遗失部分或更改错误部分。

2.3在合作生产期间,乙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甲方方面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2.4乙方保证向甲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三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3.1为了支付转让2.1条款中所规定的12v一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费用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年_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年起以后的_________年中按每年将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______%。

3.2合同签署生效后三十(30)天内,甲方按照由银行提交的乙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______%,即_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1)根据附件_________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甲方确认的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

(3)乙方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乙方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3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甲方按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交付_______年总金额的_______%现金,即u.s.d(大写: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1)按附件_________要求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乙方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4双方同意_________年用现金支付,_________年付_________%现金,其余_________%金额用甲方返销产品补偿。

3.5_________年的费用本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6自_______年起及其各年份按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_____月_____日在收到乙方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后支付。

3.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甲方遵照3.1款已向乙方交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各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乙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提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五(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甲方确认向乙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通常时候予以协商。

第四条合作生产的补偿贸易

4.1为有利甲方的外汇平衡,乙方同意甲方生产12v—400ze,12v—600zc中速船用主机返销给乙方。

4.2上述订单的总价必须保证不低于甲方每年向乙方反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同意在甲方补偿能力扩大及乙方需求扩大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4.3甲方将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甲方产品必须符合乙方的标准。

4.4乙方要求在甲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乙方要求甲方于_________年内提供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_________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五条保证

5.1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代身,其内容和甲方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5.2乙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六条税费

6.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甲方方以外的均由乙方承担。

6.2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甲方以内的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商标

7.1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甲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甲方所生产的合同产品上。

7.2甲方制造的铬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八条包装

8.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8.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退色油漆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和数量。

第九条人力不可抗拒

9.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9.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14)天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9.3受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一至二十(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条仲裁

10.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0.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10.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0.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份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_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1周内本合同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1.2本合同以英文书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11.3本合同有效期见第十一条所述。

11.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11.5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11.6本合同只能根据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11.7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书信往来一式两份。

第十二条法定地址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贸易合同 篇2

卖 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 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及唛头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

卖方有权在3%以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内多装或少装

按f.o.b.计算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盖章)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 代表人: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贸易合同 篇3

合同号--

本合同在××协议基础上签订,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国××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设备,其交易条件 如下:

一、商品名称:××××。

二、数量: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三、规格:卖方提供设备质 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 合同附件二。

四、交货后服务:卖方派遗有经验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设备安装、试 车,进行指导。具体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详见合同附件三。

五、卖方对买方派遗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人数,培训地 点,培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四。

六、价格:FOB××(港口)×××元。设备总件和单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五。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后另行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 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九、装运日期:一九 ××年×月至一九××年×月。

十、装运港:××。

十一、目的港:××。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买 方通过中国银行××分行在设备装运15天前,开立以×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港 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装运设备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中国对外贸易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交付 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20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 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复电买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船名与 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预先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18个小时前,买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正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 发票金额、装货船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检验:

(1)卖方供应买方的“设备”的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卖方应将本合同“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作为检验依据。

(2)卖方 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质 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4)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 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在双方合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少、缺陷、损坏或包装、质量标准与本合同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买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 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设备有上述问题并属卖 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 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 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如逾期,索赔立即成立。卖方接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 赔证书后一个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设备或部件,其补交货时间,届时由双方另议。

(5)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 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其费用由买方负担。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 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十六、保证,赔偿与处罚:

(1)如果设备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一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设备质量、规 格、技术资料、图纸符合买方的说明。如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 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买方交付罚金。××号协议中的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卖双方按×× 协议规定办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迟交设备超过6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撤销全部定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用或财产 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十九、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 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应在被告方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 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责。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二十、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 在××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号“协议”规定相同。

买 方

卖 方

中国××公司

××××公司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贸易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技术名称、资料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

(3)生产技术资料:

(4)资料的修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________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第二条合作期限

1.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三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

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

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起以后的2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____%。

2.合同签署生效后(30)天内,乙方按照由________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根据附件________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乙方确认的________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

(3)甲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____年总金额的____%现金,即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

(1)按附件________要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双方同意________年用现金支付,____年付____%现金,其余____%金额用乙方返销产品补偿。

5.____年的费用本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6.自____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在收到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分)后支付。

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PITC遵照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甲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乙方确认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第五条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

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

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____%。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将以优惠价格同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

贸易合同 篇5

买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

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贸易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

(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 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 购方签字:__

贸易合同 篇7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卖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技术和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卖方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2 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3 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方的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卖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_________港口买方指定的受载船支船面交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和技术资料在北京机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共10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买方应自_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_年内,每_________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卖方。

4.2.5.1 卖方应开立分__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__时提交买方: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另加第_________章_________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大写:_________);

(2)以_________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_________个月;

(3)以买方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为:第一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本利合计_________;第二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____,本利合计_________。合计:_________。

4.2.5.2 买方收到汇票后,于_________时即对上述分_________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卖方。

4.2.5.3 卖方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方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卖方。

4.3 按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_章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方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方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卖方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_____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5.1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_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_____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_________,目的港口为中国_________。

5.2 卖方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月内,应向买方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三十公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向买方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方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卖方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_________个月,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 卖方供应的每批设备,应为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卖方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___天,卖方应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共10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二十公吨,尺寸超过12×2.7×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卖方还应航寄给买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二十公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方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 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卖方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 买方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卖方。(如买方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方或买方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5.8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按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 如卖方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方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卖方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卖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方核实支付。但卖方仍有责任根据买方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由卖方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卖方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方。如遇有第5.5条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方因卖方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卖方负担。

5.11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卖方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方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

5.12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三。

5.13 卖方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和/或_________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方。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卖方需将发出日期、航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方。

5.14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卖方在北京/或_________机场交付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二十一天内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 在每批“技术批准”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卖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方:

(1)空运提单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6.1 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的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共10页,当前第3页12345678910

6.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二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6.7 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7.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_________。

7.2 卖方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卖方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7.3 买方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卖方依此做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卖方应将有关的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方。买方将对卖方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卖方进行设计的依据。

7.5 卖方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_________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解释设计,买方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卖方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_________天内,应予确认。

7.7 买方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卖方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卖方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的方便条件。

7.8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方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和技术问题时,卖方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8.1 卖方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月内,卖方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买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 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3 买方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卖方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三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方人员在场,买方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卖方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 买方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5 买方检验人员在卖方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方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6 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 如买方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卖方将自行检验。

8.8 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日检验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共10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8.1条和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 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7.8条所述问题系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卖方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

8.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8.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卖方对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 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9.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联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检验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方所验收。

9.2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方负责组织下和在卖方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卖方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有关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方组织安排下和卖方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有关合同工厂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3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卖方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轩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_________第_________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七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峻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 本章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

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方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_____第_________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有关的公用工程。卖方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卖方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方代表协商后由买方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可以使用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卖方责任卖方使用了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卖方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共10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10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报告上签字确认。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方所验收。

如因卖方原因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卖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方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卖方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卖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 在本合同9.6条规定的投料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 如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以便卖方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三个月中由于卖方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由于卖方原因,考核仍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三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9.8.2 如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期应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买方将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继续支付卖方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买方负担。所需卖方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在此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方所验收,双方应在七天内签署验收证书。

然而卖方应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9.9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_批“设备”交货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则按合同第四章第_________条由买方支付给卖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卖方的所有责任。

9.10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_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方所验收,但卖方仍应承担协助买方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后达成协议。如由于卖方原因,上述第_________批交货延误,则上面所提的时间应相应顺延。

9.11 按本合同的9.7、9.8和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安全运行和操作长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

10.2 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并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的规定。

10.3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卖方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实卖方责任之日起_________个月。

10.4 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方验收后_________个月:如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卖方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_________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卖方。

10.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价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共10页,当前第6页12345678910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0.6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方验收后十二个月。

10.7 在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买方出具有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卖方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卖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卖方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卖方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即为买方所验收,并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卖方。

10.9 如由于卖方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罚款:

迟交1至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迟交5至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卖方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卖方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_________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11.1 卖方同意向买方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卖方的_____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_________。其年产量为______,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其品种规格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卖方提供买方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

专有技术登记号:_________

专利登记号:_________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_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卖方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方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卖方应负责处理,买方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如卖方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卖方均应向买方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方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附件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买方应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 卖方对买方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限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 税费

13.1 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付。

13.2 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卖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13.3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卖方”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买方是被告,则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卖方是被告,则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共10页,当前第7页12345678910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请,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 本合同用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15.5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至附件_______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5.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买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卖方技术人员的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

1.卖方技术人员的派遣

为了使合同现场的建设顺利进行,卖方应向买方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卖方技术人员的专业、职务、人数、在华工作期限详见附表一。

上述卖方技术人员的确切专业、人数、在华工作期限、到达和离开本合同工厂的日期,将根据本合同现场的建设任务的实际进展情况,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需要调整附表一规定的人/月数时,双方届时另议。

2.卖方技术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1)卖方应从所派遣的技术人员中指定一名为卖方在合同现场的总代表,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总的技术服务,并与买方合同现场总代表合作协商,解决有关工作和技术问题,但双方总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修改合同。

(2)代表卖方执行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施工、安装、调试、投料试车(包括功能试验和考核试验)、生产操作、生产工艺和维修方面的技术服务并应执行合同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3)详细讲解技术资料、图纸、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分析方法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解答并解决买方提出的有关本合同范围内的技术问题。

(4)为确保上述二2条和二3条的正确进行,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予以全面的、正确的技术服务和必要的示范操作。

(5)协助买方在本合同现场培训安装、调试、生产、设备维修和分析检验人员,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6)卖方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正确无误。如因指导错误所造成“设备”的损失,应由卖方负责更换、修理或补齐,费用均由卖方负担。对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买方有关人员应予以尊重。

3.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和支付办法

(1)买方应支付给卖方技术人员如下技术服务费(按每人每天计算):

总代理(或主任工程师):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工程师: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技术员: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操作工: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2)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每天)自抵达合同工厂现场之日起计算至离开合同工厂现场之日止。

(3)星期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日为卖方技术人员在合同现场的有薪休息日。

(4)对于卖方技术人员未经双方现场总代表同意的缺勤以及经双方总代表同意的事假,买方不支付其技术服务费,但经医生证明的病假除外。如果病假连续超过15天,买方不再支付其技术服务费。

(5)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按月结算,买方收到卖方每月开出的帐单一式四份和双方总代表签署的卖方技术人员记时卡,经审核无误后,于30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将卖方技术人员的月技术服务费汇到卖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如卖方开出的帐单有误,买方有权拒付有误的部分,但按时支付无误部分。共10页,当前第8页12345678910

4.工作联系工作制度

(1)卖方在技术人员来华前两个月应将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专业、职务、经历、工作单位、懂何种外语等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协助办理签证手续。

卖方技术人员来华前七天,应用电报或电传将其姓名、解切启程日期、班机号、抵达日期、行李件数和重量等通知买方。

(2)卖方技术人员到达本合同工厂后,由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卖方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月度的工作计划。卖方技术人员应按双方商定的工作计划在买方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工作。工作计划需要修改时,应经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

(3)卖方技术人员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作息时间应按合同现场的规定进行。

卖方技术人员如需加班时,需事前经双方总代表协商同意。正常工作日八小时以外的额外工作及星期天、节假日的工作都算加班。但卖方技术人员在投料试车、考核期间在每周四十八小时内的倒班不算加班。加班后应尽量在短期内安排倒休,每加班六小时倒休一天。如不能倒休的,可按每加班一小时考勤1.5小时,每小时按日技术服务费的八分之一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按本附件三5条规定支付。

(4)卖方技术人员在华工作期限,自抵达合同现场之日起至离开合同现场之日止计算。

(5)卖方技术人员每天工作的实际时数,有薪节假日和加班时数,按日记载在“记时卡”中,“记时卡”一式二份,由双方总代表签字,作为支付卖方技术人员日技术服务费和加班费的依据。

(6)工作进度、每天完成的主要工作、发生的问题或责任事故以及解决的办法应用中、英文记载在“工作日志”中,每天由双方总代表签字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5.卖方技术人员的休假

(1)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者,可携带夫人和两名十五岁以下的子女来华,其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2)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十二个月并带家属者,每九个月可以回国无薪休假15天。

(3)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六个月不带家属者,每六个月可以回国无薪休假15天。

上述卖方技术人员的休假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休假时间以不影响现场工作为前提,由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15天假期自卖方技术人员离开合同工厂之日起至回到合同工厂现场之日止。

卖方同意在卖方人员休假期间不减轻其对合同工厂承担的义务。

6.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在中国居留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令以及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7.卖方技术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8.买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买方应为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配备为执行合同工厂的任务所需要的一定数量的翻译人员。

(2)买方应协助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办理入出中国国境和在中国居留期间的手续,费用由卖方自理。

(3)买方应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在中国居留期间的安全采取必要措施。

(4)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办公室和必要的工作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和提供从住宿地点到本合同现场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5)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在中国的医疗(镶牙、配眼镜、滋补营养品的费用除外)。

(6)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现场免费提供一间住房,室内设有必要的家具和卫生设备。按本附件五项第1和第2条规定,带有家属者,适当增加住房。

(7)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安排有中、西餐的膳食,但费用均由卖方技术人员自理。

(8)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安排洗衣和出租汽车服务,费用由卖方技术人员自理。

(9)根据中国海关规定,买方协助卖方技术人员办理适当的个人或集体生活用品和其现场所需的技术资料、工具和仪器的入、出中国国境的手续,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但上述物品在运进或运出前,卖方须将品名、数量、重量、提单号、金额、规格及进出口日期预先通知买方。

9.其他

(1)在不影响现场工作的前提下,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自费召回或更换卖方技术人员。在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交接工作期间,买方只负担一人的技术服务费。

(2)卖方技术人员连续生病15天不能上班时,卖方应自费派遣同等技术水平的技术人员前来接替他的工作。

(3)如遇重大原因,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任何一个卖方的技术人员,其更换费用由卖方负担。

附件二 买方技术人员的培训范围和待遇条件

1.卖方同意接受买方_________名实习生包括翻译到_________国卖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共_________天包括往返路程。共10页,当前第9页12345678910

2.卖方选派技术熟练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并解释本合同范围内的一切技术问题。

3.卖方应保证买方技术人员在上述工厂各个不同岗位上进行操作、培训,使他们懂得和掌握设备的工艺、操作、检验、修理和维修等技术。

4.培训期间,卖方应向买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试验仪器、工具、技术资料、图纸、参考资料、工作服、防护用具、其他必需品和合适的办公室。

5.卖方应于培训前三个月向买方提出初步培训计划供买方研究,买方应于培训前一个月通知卖方被培训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务、专业。最终培训计划应在买方技术人员到达卖方国家后按照合同上述规定和买方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双方通过协商决定。

6.培训开始前,卖方应向买方人员详细讲解操作规则和工作注意事项。

7.卖方应向买方技术人员提供住房、膳食、交通的便利,费用由买方负担。如果发生疾病和工伤事故,卖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给予买方人员以尽可能好的照顾,费用由买方自理。但如果事故是由卖方引起的,其费用则由卖方负担。

8.卖方应协助买方人员办理卖方国家的入出签证和居留期间的一切手续。

9.卖方不向买方收取培训费用。

10.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买方人员在卖方国家居留期间的安全。

贸易合同 篇8

_________(以下简称售方)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购方)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一、合同对象

根据_________协议精神,在中国、_________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向购方售出,购方从售方购入货物。其品名、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1、2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元。售方有权对所供物货数量多交或少交3%。

二、价格

根据本合同所售出的货物价格以_________计算,系_________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等费用在内。

三、交货期

交货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规定。

发运站在国际铁路运单上的戳记日期视为交货期。

四、付款

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将货款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汇至卖方指定帐户,还包括:

1.帐单3份

2.铁路运单副本

3.品质证明书3份

4.装箱单3份

五、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与双方所确认的,各执一份的样品相一致,应该符合本合同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售方国国家标准。

商品质量应由售方国生产者或售方国商检机关出据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购方在本合同供货结束后,仍将标准样品保存六个月。

六、包装和标记

包及标记应保证货物在运输和可能发生的换装时的完好无损,同时应保护货物免受气候的影响。

包装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要求。

每件货物或货签上应以不易抹掉的颜色用中、_________文刷下列标记:合同号、货件号、毛重、净重、包装箱尺寸(厘米)、品名及货号、运输号、收货人和发货人。

包装箱高度超过1米时,应标上重心符号和字母“цt”。

标记应符合国际货协要求并且应刷写在包装箱两侧(侧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货物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上面注明品名、货号、规格、数量、箱(包)号。

七、发运程序

发货时,售方应随铁路运单附下列单据:

1.发货明细单2份(明细单标明合同号、协议书及附件号);

2.品质证明书1份;

3.装箱单1份;

售方应自发货之日起七天内用电报或信函将下列事项通知购方:合同号、品名、件数、发货日期、车号、运单号、收货人。

售方负责将按本合同售出的货物运达指定交货地点。

货物的所有权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或破损的责任,从货物自售方国铁路交给购方国铁路时起,即由售方转至购方。

八、其它条件

任何一方无权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交给第三方。

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和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

本合同签定后,一切谈判及在此之前进行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来往信函均告失效。

领取进口/出口许可证由买方/卖方负责。

本合同在双方取得进口/出口许可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贸易合同 篇9

摘要:近几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因国际贸易欺作而给有关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每年达数百亿美元,因而研究国际贸易欺作的类型及其防范措施意义重大。作为国际贾易欺作基本类型的合同欺作的形式,主要有合同主体的欺作、利用合同条款欺作、利用合同履行欺作、数量限制或强制性规定欺诈等。为防范国际贸易合同欺作,应根据不同情形采取不同的措施。

关键词:国际贸易合同;欺诈;防范

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几乎任何一项国际贸易业务的进行都要运用合同手段。国际贸易合同能够设立、变更、消灭国际贸易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衡量当事人各方的是非曲直。正因为国际贸易合同应用的广泛性,所以很多国际贸易欺诈活动都是利用合同手段进行的。我国加人wTO以后,国际贸易活动日益频繁,国际贸易规模也会越来越大,国际贸易合同所起的作用更为重要。为了在国际贸易中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解、掌握国际贸易合同欺诈的类型及其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很有必要。

国际贸易合同欺诈的类型

(一)合同主体的欺作国际贸易合同的主体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世界经济一体化日益发展的情形下,国际贸易合同主体是多种多样的。既有经济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也有名不见经传的小商人,甚至有专门的商业骗子。在国际贸易中,合同主体的欺诈形态主要有:

1.虚构主体欺诈。这种形式的欺诈主要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未经注册、子公司未经母公司同意而打着母公司的旗号签约、合同当事人纯属商业骗子等情形。

2 . 有限责任欺诈。这种欺诈主要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点进行的。由干这两种公司的法律特点之一是公司以其全部注册资本为限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而给某些心怀恶意的国际贸易欺诈者以可乘之机。特别是象实行资本授权制的英美国家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很严格,这更为从事国际贸易的欺诈者提供了法律上的方便。这些人往往以很低的资本注册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在国际贸易中浑水摸鱼。

3 . 主体变更欺诈。这种欺诈方式是指在国际贸易合同欺诈中,通过主体变动实施欺诈。具体做法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将自己的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所提履行条件往往比较优越,在合同的原当事人对第三方资信不作深人了解的情况下,易上当受骗。

(二)利用合同条款欺作许多合同欺诈的发生,都是由于当初双方们立合同时对某些条款订得不完善,给一方借此进行欺诈带来可乘之机。利用合同条款进行欺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 . 品质条款欺诈。这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产私用合同对商品品质、规格规定的不详细不具体而对对 方进行欺诈的方式。

2.索赔条款欺诈。在国际贸易合同中往往订有索赔条款,规定如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则对方有权对其提出索赔要求,以保护守约方的合同利益不受损害。利用索赔条款欺诈,有买方对卖方的欺诈,如买方所提条件虽很优越,但给予卖方的履约时间较短,最终使卖方违约而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卖方也可利用索赔条款对买方欺诈,如合同规定卖方的履约时间较长,卖方向买方交付不合格的产品后因超过合同规定的买方向卖方的索赔时间而使买方遭受损失。

3.违约金条款欺一诈。国际贸易合同欺诈中利用违约金条款进行欺诈时,欺诈方总是在订约前充分了解对方的实际履约能力,然后利用对方急于进行出口贸易的心理,与之订立超出对方实际履约能力的大宗贸易合同,但履行期限又短得让对方无法履行,欺诈方即可得到大笔的违约金。

4.担保条款欺诈。国际贸易合同欺诈方利用担保条款欺诈的做法是欺诈方提供担保以增强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信任,但这种担保是无效担保或担保物易灭失或转移的担保。即使欺诈方不履行合同时,受害方终因不能行使担保权而受损失。

贸易合同 篇10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经卖买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1。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价:u。s。d(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期:____________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________经____至____________。

9。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买方须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__天在______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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